記者於慶璇/綜合報導
新竹縣一名58歲陳姓男子與9歲孫姪女敏敏(化名)同住,竟以提供安非他命等為代價,換取孫姪女性服務,敏敏自國小四年級起受害,直到升上國中,才向輔導老師吐出實情,父親得知真相後,憤而對叔叔提告,全案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狼叔公提起公訴。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據《自由時報》報導,敏敏自2014年起,與陳姓叔公及其他家人同住新竹縣,當時的她年僅9歲,就讀國小四年級,某日晚上陳男與敏敏達成交易,由他提供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給敏敏施用,但需以性交易做為對價,多次猥褻、性侵得逞。
直到敏敏上了國一,因學校有輔導機制,這才告知輔導老師長期遭叔公性侵,父親輾轉得知後,氣得對親叔叔提告。
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表示提供安非他命供她施用,以此撫摸敏敏胸部、下體,並曾要求敏敏替其口交,辯稱遭敏敏拒絕,檢方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與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與性交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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