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資訊公司董座與林姓女會計有婚外情,但因2人反目,林女向元配自爆偷情200次,還檢舉公司有弊端,元配怒告並求償2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林女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高等法院認為,林女的行徑確實造成元配極大精神傷害,判賠60萬元確定。
▲林姓女會計與董事長婚外情分手,卻像元配自爆偷情200次報復。(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30多歲了林女被控於2013年至2017年間,因擔任公司會計,與董座發展出情愫,並發生性關係。但因2人多次爭吵分手,林女一氣之下,檢舉公司弊端,並向董娘自爆偷情200次,董娘提告林女妨害家庭,也與董座離婚獲准。
因林女也對董座提告,但董座之後死亡,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董娘提告林女部分,則依相姦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考量林女認罪,判處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民事部分,董娘求償200萬元,認為林女不僅破壞其婚姻,更造成家庭破碎,不過林女強調,其與董座交往與董座的離婚並無關係,沒有侵害董娘的配偶權。
高等法院認為,董座曾因此對家人表達懺悔,可見其婚外情造成董娘極大精神傷害,因此判決林女應賠償6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