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稅務常識 接待中心是否課徵房屋稅?

  • 本文為「名家專欄」授權文章及圖片,以上言論及圖片不代表本台立場
  • 按此投稿

▲臨時性工棚、售屋接待中心是否課徵房屋稅?(圖/資料照)

文/方暮晨/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近日接獲建設公司來電詢問,在建案興建中,為了方便建築工人休息、增加銷售業績,於工地附近建造臨時性工棚、售屋接待中心,此類建物是否課徵房屋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固定於土地上之建築物,供營業、工作或住宅使用者,均為房屋稅課稅對象,而且無照違章建築房屋亦應課徵房屋稅。因此,臨時性工棚、工寮、售屋接待中心、樣品屋,都應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臨時性工棚、工寮、售屋接待中心、樣品屋之所有人應於建造完成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機關申報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至工程完成,建物拆除後,再向稅捐機關申報註銷房屋稅籍,以停止課徵房屋稅。

【本文獲得 「MyGonews」授權刊登】原文在此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立院大現場直播中LIVE】3分鐘《財劃法》闖關!綠黨團甲動擋議事錄確認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