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政棟、張喆喜、潘穎文/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男大生控訴警察為了取締違規,突然冒出來擋在路中央,還用肉身擋機車,結果被他撞傷,他不是故意撞員警卻得挨罰45000元,還賠償受傷員警10萬元,甚至吃上妨害公務官司,終身不得領取駕照,但警方提供畫面,強調取締過程合法合理。
警方吹哨示意要騎士停下,但騎士沒有停下,員警立刻用肉身擋車,當場被撞飛出去,其他員警趕緊衝上去,騎士這一撞當場被開罰45000元,代價還不僅如此,肇事騎士母親:「我們已經賠了10萬元和解,初次犯罪請他們原諒。」
違規騎士是一名男大學生,他的母親替兒子出面道歉,但她強調兒子不是故意撞警察,是員警突然衝出來才被撞上,警方突然衝出來沒拿指揮棒,不曉得要攔查。肇事騎士母親:「他沒有看見,因為警方是在三秒鐘之內跑出來,他能怎麼辦呢,根本來不及反應。」
遭撞員警:「其實我的指揮棒是拿在左手,但我用左手去擋可能看不到,所以我先用右手去攔查,但所有的流程都有依照我們的SOP。」被撞傷的蕭姓員警現在走路還是一跛一跛的,強調當時已經吹哨示意要騎士停下,雙方說法有出入,但騎士就算不服,自己違規在先又撞上警察,連罰單一口氣賠了近15萬元,還終身不得考領駕照。(整理:實習編輯張家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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