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基隆報導
基隆市1名22歲劉姓男子,先前結識14歲少女小敏(化名),兩人在8個月內嘿咻11次,直到小敏懷有身孕,家人始知劉男存在,憤而對他提出告訴;劉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並表示2人即將結婚,共同照顧剛出生的兒子,但法官仍依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劉男3月徒刑。
檢警調查,前年7月間,劉男透過網路認識小敏,2人進而成為男女朋友,他明知小敏尚未成年,仍帶她到旅館發生性行為,2人在8個月內嘿咻多達11次,直到去年5月間,小敏懷孕到醫院就診,醫師發現後通報警方,全案才得以曝光。
▲劉男與14歲少女嘿咻11次遭判3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劉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並表示2人即將結婚,一起扶養兒子長大,希望法官從輕量刑;法官認為,劉男犯後態度良好,並計畫與小敏結婚,共同生活扶養小孩,但他與小敏嘿咻11次,遂依11個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每罪判處劉男2月徒刑,合併應執行3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