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為襄、孟國華/台北報導
爭議判決,去年台北市重慶北路三溫暖店,泊車組長被一名喝醉的黃姓槍手近距離眉心開槍不幸身亡。今(18)日士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黃男辯稱犯案時因為酒醉完全不記得做了什麼事,判處無期徒刑,換句話說「殺人不用償命」,消息一出,讓他的同事難以接受。
▲去年黃坤仁喝得爛醉,還持槍殺害泊車員。
去年6月台北市重慶北路上砰的一聲槍響,帶走了三溫暖資深泊車員的一條命。
民眾:「在那裡這個啊,喝醉酒這個」、「哎呀拿槍欸,他就這樣大喇喇拿槍。」
警方立刻逮捕殺人嫌犯黃坤仁,當時酒測值1.12的他,喝得爛醉,還持槍殺害三溫暖的資深泊車組長。警方在犯案現場搜出犯案的手槍、彈殼,黃坤仁滿身酒氣,根本搞不清楚狀況,原本以為嫌犯落網,正義可以藉由司法審理得到伸張,但一審判決出爐,只判他無期徒刑。
▲一審判決出爐,只判黃坤仁無期徒刑。
泊車員同事:「平常做人好來好去,都很好,我們是服務業,所以如果客人來,有時候看到酒醉的會扶他,怕他跌倒,總之太超過了。」
判決書提到黃坤仁鑑識結果,除了有中度酒癮,還有反社會人格障礙,但能取槍瞄準,代表行為能力並未喪失,一審判決無期徒刑。
▲去年7月在火車上殺害員警的鄭姓兇嫌,因患有思覺失調症,被判無罪。
去年7月在火車上持刀殺害員警的鄭姓兇嫌,因患有思覺失調症,沒有「病識感」,法官判他無罪,引發與論譁然。對比泊車員遭到醉漢一槍斃命,嫌犯是爛醉後犯案,辯稱自己毫無記憶,竟然就逃過死刑。
泊車員同事:「酒空失去意識,他又沒意識,那如果沒判死刑,以後大家酒喝下去就持槍亂開。」
▲兩件殺人案皆不用償命,司法判決再度引發爭議。
記者(2019.06):「為什麼要開槍?」
殘忍殺害資深泊車員,現在一審判決出爐,兇嫌黃坤仁逃過死刑,殺人不用償命,司法判決再度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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