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柯文哲臉書
文/郭正亮(美麗島電子報)
5月8日台北市廉政委員會公布大巨蛋調查報告,決議建請市府將前市長馬英九、前財政局長李述德,依涉嫌違法圖利移送法務部處置,廉政委員鄭文龍律師表示「遠雄甄選過程影響程序公正,建請市府應朝解除契約方向去研擬」。
弔詭的是,就在前一天5月7日,法務局長楊芳玲卻在議會備詢時表示,大巨蛋等四大案都是「合法但不合理」、「大巨蛋案最不合理,縱使合約本身合法性沒有問題,但履約上已經違反許多法律規定」。法務局長對大巨蛋合約的理解,明顯和廉政委員大不相同。
顯而易見,廉政委員認為不管是馬趙密會導致營運權利金降為零,或是甄選委員與遠雄不當接觸,或是馬市府變更合約明顯違反最初大巨蛋公告主旨,都導致大巨蛋合約本身合法性飽受質疑。但法制局長卻認為大巨蛋合約仍然合法有效,只是遠雄在履行合約時違反合約規定,例如延誤無法如期完工等等,必須從嚴督促解決,如此而已。
才不過兩天,就出現廉政委員與法制局長對大巨蛋合約適法性的意見對決,柯市府到底要市民站在哪一邊?4月25日護樹團體舉行「拆蛋大遊行」,當時柯市長曾表示「自己知道有許多市民對大巨蛋案焦慮,所以市府在準備好後會盡快處理,只是每次準備就發現問題愈多,很多事情不能暴虎馮河,準備好就會處理」。但如今看來,市府對大巨蛋案所以治絲益棼,主因並不出在「問題越來越多」,而是出在「市府決策訊號自相矛盾,市民無所適從」。
事實上,柯市府決策訊號的自相矛盾,也曾在4月16日副市長林欽榮公佈安檢報告時出現。當時林副市長做出「拆商場或拆蛋」兩大結論,「柯P新政進度條」立即舉行「大巨蛋去留投票」網路IVoting,下午4點公布初步投票結果,共有3434名網友投票,其中支持「盡快拆除大巨蛋」的有3078名,佔總投票率89.63%;支持再給遠雄改善空間的只有321名,只佔總投票率9.35%。
但才不過第三天4月19日,柯市長就表示遠雄可在「拆商場或拆蛋」之外,另外提出第三、第四方案,形同推翻林副市長的「非此即彼」主張。4月22日,《壹周刊》更獨家刊登「市府舞劍,意不在拆,而是藉此逼遠雄上談判桌,迫使每年吐出12億元權利金」報導,針對這個率先曝光的談判風向球,柯市長並未否認,只再度強調「市民安全必須列為首要考量」。
4月29日市府又傳出「大巨蛋有條件免拆」方案,亦即遠雄只要淨空一樓商場,就可以留蛋、留商場。柯市長受訪時表示「大巨蛋地下停車場也不可能完全不用,包括硬體的修改或軟體,總量管制有很多方法,我們也是一種開放的態度」。總計從4月16日林副市長強力提出「拆商場或拆蛋」,到4月29日柯市長推翻林副市長主張,時間不到兩個禮拜,期間並沒看到遠雄做出任何讓步,反而是市府自行繳械,並未作出任何說明,就自行否定林副市長主張。
我們不禁要問:市府決策訊號如此混亂,閣員主張各行其是,市民想挺柯市長,如何言行一致?也難怪筆者有不少柯粉朋友感到心灰意冷,認為市府常口徑不一,主帥立場曖昧未定,前一刻幫市府說話,搞不好下一刻就要自打嘴巴,如此容易淪為「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的辯護窘境,柯市長難道都沒有警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