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已經趨緩,行政院推動「振興三倍券」,鼓勵民眾多多消費,但包括「電商網購」等11類限制使用。至於為何電商網購被排除在外?行政院長蘇貞昌今(2)日表示,因電商在疫情中有成長,因此三倍券要幫助實體店家。
▲行政院長蘇貞昌公布振興三倍券。(圖/行政院提供)
蘇貞昌今天上午親自召開記者會,宣布推出振興「三倍券」,一千元變三千元,並秉持好領、好用、好刺激等原則。在規模方面,也擴大上看500億元,且支付工具多元,納入信用卡、行動支付、電子票證、紙本等,共計4大管道,並在7月15日上路,可以用到年底。
對於振興券的使用範圍,蘇貞昌表示,只要拿到就隨你用,吃喝玩樂都可以,不論護髮、美甲、百貨公司、餐廳、書店、演唱會、夜市、市場、旅遊住宿等皆可。但是包括電商網購、繳稅、罰單、規費、菸品、保單、股票、國民年金、信用卡費、禮券、儲值等11類則禁止使用。
媒體追問,為何電商網購不得使用三倍券?蘇貞昌解釋,在疫情期間,實體店家營業額虧損約11.2%,電商反而成長16.7%,因此電商網購受到的影響有限。不過有些實體消費的購票平台是網路,像是國內表演、展覽、比賽,則不在此限制中。
▲行政院長蘇貞昌公布振興三倍券。(圖/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