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透過網路交友平台「WooTalk」認識一國中三年級少女,被控要求少女自拍裸照後,拿著裸照威脅少女與他發生性關係,還沒「戴套」。一審宜蘭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決陳男4年有期徒刑,高等法院更一審改判3年2月。
▲陳男被控不戴套硬上,還強辯不會怎樣。(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陳男於2017年8月間與少女認識,先是誘使少女自拍7張裸照供自己欣賞。同年9月間,陳男涉嫌以裸照威脅少女與他發生性關係,少女依約見面,陳男將她載到汽車旅館性侵得逞。
案件審理期間,陳男辯解,並沒有拿裸照強迫少女與他性交,強調他與少女的關係,就像是男女朋友一樣。律師則表示,少女和陳男的對話,不排除並非少女本人,而是家人或旁人為引誘陳男說出不利己內容,冒用少女的帳號套話,且少女曾證述當日並無威脅情事。認為並非性侵,而是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
不過少女證述,一直以來陳男不段要求她給裸照,且保證不會傳出去。之所以答應與陳男見面,因為考慮到自己的裸照在陳男手上。當天陳男沒戴保險套,還說「不會怎麼樣」,幾天後她便與陳男分手,因為發生性行為並非她自願。
二審法官認為,雖然陳男與少女及家屬達成110萬元和解,但依舊不認罪,互為考量後,改判陳男3年2月有期徒刑。因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等法院7日更一審宣判,依舊判決陳男3年2月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