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吳姓女騎士行經中正橋下時,遭人以空氣槍打穿臉頰,舌頭差點被打斷。警方循線找到橋下「銘馳車業」老闆李志浩等人,並搜出犯案用空氣槍與另外17把。重傷害罪部分,因吳女撤回告訴,因此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但非法持有空氣槍部分,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將李男判處3年8月有期徒刑,其妻子及車行員工等,分別被依非法寄藏空氣槍罪,判處1年6月、1年8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李男當街試槍,造成吳姓女騎士臉部被打穿,舌頭差點被打斷,橋墩下還有彈孔痕跡。(資料畫面/記者楊忠翰攝)
根據起訴,吳女於2017年12月7日凌晨1點多,騎著機車行經台北市中正橋下時,突然感到臉部一陣疼痛,停下車檢查,卻發現自己的臉頰破了一個大洞,牙齒被打斷,滿嘴都是血,自行向119求救。沒想到經醫師診療,連舌頭都差點斷掉,更誇張的是,醫師進行治療時,從吳女口中取出一顆彈頭。
警方追查後發現,李男為了試射空氣槍,要一李姓店員在店門外對面的中正橋橋墩下放置靶箱,並幫忙查看路況,確認試射時沒有車輛經過。但就在李男試射第2槍時打中吳女。
▲李男(左)當一度假意配合員警偵辦,讓員警搜到故障的空氣槍,但還是露餡。(資料畫面/記者楊忠翰攝)
意外發生後,李男知道自己是非法持有空氣槍,趕緊拉下鐵門,要求妻子和另一劉姓店員將店裡擺放的所有大小空氣槍、零件、工具等全搬上車,開到位在新北市新店妻子的娘家藏放。員警追查到車行時,李男先是假意配合偵辦,還帶著員警到妻子娘家,讓員警找到一把故障的空氣槍,企圖誤導偵辦方向。
但警察已經找上門,讓李男的妻子感到不安,找來劉男等車行員工商量,結果決定把槍枝搬到一曾姓友人位於宜蘭的祖母家中寄藏。
只是,員警察覺有異,調閱監視器畫面,認為李男等人行蹤可疑,加上2名曾向李男購買空氣槍的客戶,在看到新聞報導後,主動向警方繳槍,使得警方進一步查獲所有槍枝,包括「兇槍」在內,一共查扣18支空氣槍,其中12支經鑑定,確實具有殺傷力,將李男等人逮捕歸案,檢方偵辦後,依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等罪起訴。
▲警方搜出18支空氣槍,其中12支有殺傷力,威力驚人。(資料畫面/翻攝畫面)
案件審理期間,李男等人坦承持有、寄藏空氣槍,但李男否認有販售等行為,即便賣給2名有興趣的客戶,也是以非常低的價格賣出,根本沒獲利,且購入時,該些槍枝都不具殺傷力。
李男的妻子與劉姓員工、曾姓友人,則辯解以為李男是合法持有空氣槍,也以為都不具殺傷力,且對於李男試射結果誤擊到吳姓女子騎士一事並不知情。
不過法官依據刑事局鑑定結果,發現12把空氣槍確實具有殺傷力,其中一把長槍的動能,甚至超過300焦耳,比警方配槍的威力還大,李男深知,只要稍微調整空氣槍,便具有殺傷力,因此不採信其說詞。李男妻子等人雖不知槍枝具有殺傷力且為非法購入,但確實知情誤擊事件並協助藏放槍枝,因此依法判刑。
李志浩被依非法持有空氣槍罪,判處 2年10月,得易科罰金或服義務勞務;又犯非法販賣空氣槍3罪,各處有期徒刑2年8月,得易科罰金或服義務勞務。合併應執行期3年8月。李男的妻子等人,則分別被依非法寄藏空氣槍等罪,判處1年6月、1男8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