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楊姓人夫,先前偷吃阮姓女子,2人還生下1名女兒,甚至與妻子協議離婚,後來前妻瀏覽臉書時發現,小三女兒竟與楊男很像,又想起兒子曾對她說:「爸爸跟別人結婚了!」,遂對2人提告求償50萬元;法官認為,楊男和妻子結婚8年卻外遇,判他與阮女應連帶賠償20萬元。
楊男前妻主張,她與楊男在2008年結婚,直到2017年離婚,同年底她在臉書看到阮女照片,手中還抱著1名女童,竟和前夫極為相似,她私下打聽才發現,前夫早在離婚前就外遇,並於2015年11月生下女嬰,她認為配偶權遭到侵害,遂對2人提告求償50萬元。
▲楊男偷吃阮女產女遭判賠2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楊男表示,前妻曾同意她與阮女交往,還願意「做小的」,顯然早已原諒他,自然不存在精神損害;阮女則表示,他與楊男交往時,並不知道對方是人夫,直到她生下女兒,並前往戶政事務所報戶口時,這才發現楊男有老婆。
楊男母親證稱,媳婦經常抱怨兒子在外有女人,自己也有教訓兒子,但他們個性原本就不合,後來兒子帶孫子去看過孫女,媳婦早已知情;楊男前妻則說,兒子說過有另1個妹妹,而且爸爸跟別人結婚了。
法官認為,楊男與妻子結婚逾8年,卻跟阮女發生外遇,並生下1名女兒,外遇行為持續到離婚為止,嚴重破壞楊男前妻的婚姻幸福,楊男前妻因此飽受打擊,審酌雙方職業收入、受害情節等情狀,遂判楊男及阮女應連帶賠償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