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知本光電專區開發案,部落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聲請。台東縣政府今天表示,尊重裁決結果。部落則出現正反意見。
▲知本光電開發案 部落聲請停止執行獲准(2)台東縣政府在台東市知本溪出海口規劃161公頃太陽能光電園區,是國內罕見大型光電開發案,但當地部落日前向原民會、經濟部以及台北高等行法院聲請立即停止發放各項執照和停止施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日證實,11月30日已裁准聲請,全案可抗告。(圖/中央社)
台東縣政府在台東市知本溪出海口規劃161公頃的太陽能光電園區,是國內目前最大的光電開發案。不過,環保團體及部落出現不同聲音。
部落去年進行「諮商同意權」,贊成票187票,反對票173票,但反對的族人認為「諮商同意權」的投票有諸多缺失,包括委託投票的爭議,今年4月間向台東地方法院提起「諮商同意權」投票無效之訴。
同時分別向原民會、經濟部及台北高等行法院聲請立即停止發放各項執照和停止施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證實,昨天裁准聲請,全案可抗告。
當地縣議員、同時也是拉罕(領袖)之一的陳政宗表示,卡大地布部落3大家族拉罕獲知行政法院的裁決後,認為這裁決在部落的主權及文化權上有一定意義,部落的主權有被尊重,在爭議問題尚未解決前,3大家族拉罕會繼續堅持部落的立場。
不過,也有部落族人對行政法院的裁決感到失望,支持光電專區的族人認為,卡那魯汎(知本光電廠址)因20年前的捷地爾開發案使許多耕地被台東縣政府依地上物補償辦法收回,直到原住民族基本法公布後,部落才有傳統領域。
此地如果要恢復傳統耕作,又要面臨年輕人務農的人口愈來愈少窘境,又因傳統領域主權屬「自然主權」,所以實際上不是所有權,就算部落要開發使用一樣要依法申請。
同意開發的族人田勇志說,知本光電開發案或許是對部落一個很好的發展契機,無論是就業或回饋金對部落來說,都有實質的幫助,反倒是沒了光電開發,以部落目前的能力,再過30、50年,那塊區域(光電開發區)一樣會是荒煙蔓草。
對於行政法院的裁定,台東縣政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今天發表2項聲明指出,有關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聲請人卡大地布部落等與相對人經濟部間聲請停止執行事件,裁定知本光電案電業籌設許可准許聲請停止執行乙節,此電業籌設許可是經濟部能源局核定,為知本光電計畫辦理過程中重要的程序之一。
最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准許聲請停止執行,台東縣政府予以尊重,縣政府辦理知本光電案,保持一貫立場,以尊重部落及兼顧環保前提下,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