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318學運領袖陳為廷、公投盟總召蔡丁貴,因前年7月抗議反服貿案翻牆衝入公聽會,遭檢方依妨害公務起訴,今(12)日兩人均未出庭聆判,台北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陳為廷拘役20日、蔡丁貴拘役40日,兩人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陳為廷因衝入公聽會,遭台北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拘役20日。(圖/翻攝自陳為廷臉書)
為爭取退回黑箱服貿,318學運領袖林飛帆及陳為廷帶領近百名學生,於2013年7月31日至立法院抗議,並要求旁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公聽會,最後因立院拒絕旁聽,學生憤而翻牆衝入立院,與警方爆發衝突。事後警方將涉及衝撞的學生及公民團體成員函送法辦,因證據不足,僅起訴陳為廷和蔡丁貴。
陳為廷今(12)日並未出庭,但他日前出庭應訊曾受訪表示,當時因擔心公聽會開完後火速通過服貿,基於人民權益要求旁聽,無奈警方阻攔眾人進出,才會發生推擠。他補充,警方閒置此案1年多仍未處理,直到因318學運遭檢方傳喚出庭,檢察官才告知他中正一分局將318前的相關舊案清倉處置,讓陳為廷質疑警方是秋後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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