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在科技公司當作業員的曾姓女子,控訴公司因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斷料,要求大家排特休就算了,休完後上班,竟還被公司抽走出勤卡逼休無薪假。曾女決定離職並對公司提告求償積欠的薪資、資遣費等。桃園地方法院日前判決曾女勝訴,公司須賠償共15萬773元,可上訴。
▲曾女控公司因疫情要她休特休就算了,還抽掉她的出勤卡逼休無薪假。(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曾女於2014年5月起就在桃園一科技公司任職,當生產線作業員。2020年武漢肺炎疫情爆發,公司因供應鏈中斷,要求多名員工安排特休假,好節省人事成本,包括曾女,曾女因此自2020年6月15日到6月20日排特休。
沒想到休假完,公司又要求曾女自7月3日起再排特休假,但曾女此次並未答應,因此繼續按平常作息上班,卻發現公司擅自抽掉她的出勤卡,導致她無法打卡上班,並以「不景氣」為由,要求曾女放無薪假。
曾女氣炸,對公司寄出存證信函,要求依勞基法終止雙方勞動契約外,並要求公司給付積欠的薪資、年終、資遣費,還有開立非自願離職書。因公司拒絕,曾女告上法院。
曾女的公司強調,要求曾女繼續自7月3日起排特休,因為高層一直在開會,因此沒有完全確認曾女的意願,以為7月8日曾女特休完畢,才會一度以電話通知她出勤,公司誤認曾女同意排休,絕對沒有強制,曾女的要求顯然無理由。
法官認為,曾女的出勤卡確實有被人特意抽掉,導致曾女無法打卡上下班,顯見公司未與曾女達成共識,曾女的要求於法有據,因此判決公司應給付曾女15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