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高雄一名22歲的葉姓女子,日前透過臉書發出不實言論,辱罵、傷害2名友人的名譽,內文提到「3個小時,1萬陪搖可x,幫你打廣告不然你都沒錢抽菸」等語,這些誇張的言語,讓網友感到傻眼,2名朋友也為此感到不滿,氣得提告,全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後,判葉女5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葉女不滿2名友人一直質疑她和別人的男友過於親密,就於2020年4月27日下午,在臉書上PO出不實言論並貼上對話截圖,內容提到「喔吼XXX台中3個小時,1萬陪搖可X,幫你打廣告不然你都沒錢抽菸,你不出來是不是生意好一直在被X」、「之前我朋友叫過,她也能3個」等語。
▲葉女在臉書上發文辱罵2名友人,遭法官判5月有期徒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隔天葉女又在臉書發文:「年度吹喇叭MVP ,你XX影片主角和XXX都出來認賭,我跟xx這對神經病姐妹花VS你們藥燉大背骨姊妹…要上車分享截圖找我領~」,並在文中出友人上身赤裸的猥褻影像截圖,2名友人發現這篇貼文後,氣得對葉女提告。
高雄地院認為,葉女明明為智識成熟之人,卻不思理性處理糾紛,無視2人之人格尊嚴,在臉書上散布私密影像截圖,這嚴重影響到2人的權益,並造成精神壓力,考量到葉女的社經地位,以及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後,依加重誹謗罪,判2月徒刑,散布猥褻影像罪則判有期徒刑4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