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民眾愛吃巧克力,尤其女性對於巧克力更是著迷,全台商機逼近30億元。但是國內並沒有巧克力成分的標準規範,許多標榜巧克力的商品並不含可可脂,僅以植物油加上可可粉代替,造成民眾混淆。今(5)日衛服部食藥署訂定規範,巧克力必須含有可可脂及可可粉或是可可膏,可可總固形物必須達35%,可可脂、非可可脂的固形物必須達18%和14%,假如成分未達以上標準不可以標示為巧克力,預計明年下半年將會實行。
▲巧克力未達標準不得標示成「巧克力」。(圖/攝影者el7bara, Flickr CC License)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食藥署與業者今日邀請專家共同探討,巧克力必須達何種純度才能標是為巧克力,達成決定跟進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定義的巧克力成分標準的共識,食品藥物管理局許朝凱表示,巧克力的標準只針對那些不含內餡的塊狀巧克力,杏仁、堅果等巧克力不包含在內。年底將會預告新制,明年的下半年開始實施,成分假如未達上述標準不能標示為巧克力,會依法罰4萬至400萬元。(整理:實習編輯林暐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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