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趙藤雄長子趙文嘉(左)、二子趙信清(中),趙藤雄大將張麗蓉(右)。(合成圖/資料照)
台北市大巨蛋弊案歷時5年審理結果出爐,遠雄集團創辦人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趙藤雄遭判刑7年。對此遠雄集團發布聲明,對於判決表示遺憾,並強調「無從中獲取不當利益及不法」,針對未來營運部分,遠雄接受《三立新聞網》專訪指出,「皆已完成交班,無論未來判決如何,皆不影響集團營運。」
遠雄集團橫跨建設、營造、人壽、飯店、空運物流、百貨等事業,其中主要的四大事業體,包括「建設、人壽、房地產」。建設部分由大兒子趙文嘉掌舵;人壽則由二兒子趙信清負責;房地產則由趙藤雄旗下大將張麗蓉擔任總經理;其他部門也都有專業經理人負責營運。
遠雄集團說,「趙藤雄近年已完成交班,且有專業經理人制度維繫公司治理,故未來判決如何,都不會影響集團營運。」
不過,遠雄集團也再度強調,「大巨蛋案招標過程並無不法,對於判決表示遺憾,集團更無從中獲取不當利益,針對趙藤雄的一審判決結果,集團將再與律師進行討論,持續上訴,以證清白,其他員工雖尚未收到判決書,遠雄同樣堅信員工清白,持續共同努力。」
28日下午2點半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宣判,趙藤雄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判刑7年。除了趙藤雄,前財政部長李述德也被判刑9年,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判刑10年,不得易科罰金,另有6月得易科罰金。
根據起訴內容,大巨蛋弊案共分4個部分,即「大巨蛋案」、「遠雄人壽掏空案」、「新北市土地工程弊案」、「新竹眷村改建案」。
根據起訴,前財政部長李述德涉嫌違法變更大巨蛋興建營運契約草案中的違約金條款,使遠雄可減少支出600萬元罰款,甚至使大巨蛋營運後50年,都不必支付高達30.42億餘元權利金。
台灣建築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則是被控指示下屬核發評定書,使大巨蛋不當取得建築執照,影響消防安全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