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大S以離婚和解協議向法院聲請對汪小菲強制執行。(圖/資料畫面)
藝人大S與汪小菲的風波又起。2021年間,2人在台北地方法院的離婚官司最後以和解收場,但傳出大S不滿汪小菲拒付和解協議約定的500萬元生活費,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根據了解,台北地方法院裁准,也已核發扣押命令。至於細節,因為不公開案件,北院不便對外證實或說明。
有法界人士認為,在法院簽下的調解筆錄,和判決有同等效力。而若扣押命令真已核發,大S可決定執行標的,不只金錢,不動產也可為標的物。而汪小菲在收到命令後若有不服,依法得在10天內提起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