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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改收押?名嘴解讀「法官心證」:質疑柯文哲恐會做2事

政治中心/林昀萱報導

柯文哲被收押,媒體人黃揚明分析北院新聞稿點出法官「心證上認定」該被收押。(資料照)

▲柯文哲被收押,媒體人黃揚明分析北院新聞稿點出法官「心證上認定」該被收押。(資料照)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一度獲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台北地檢署抗告成功,高等法院裁定發回更裁,北院於5日下午2點重開羈押庭,結果收押禁見。資深媒體人黃揚明在看完北院發布的新聞稿後分析,法官應該是「心證上認定柯文哲該被收押」,擔心他可能會串供或是收賄。

法官認為,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慶京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200餘億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

柯文哲上銬移送囚車前往土城看守所。(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柯文哲上銬移送囚車前往土城看守所。(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黃揚明在臉書分析北院發布的新聞稿,由「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得知法官認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的容積增加的圖利罪部分明知違法、執意為之,罪嫌重大。

至於柯文哲是否收賄?黃揚明解析新聞稿指出「仍待檢方查明」,因偵查仍會有新動態,因此柯可能會翻供、串供,加上柯的供詞與沈慶京、應曉薇、彭振聲等人不同,因此認定柯有滅證、勾串共犯及證人的可能。

再者,因京華城案的不法利益高達200多億元,因此以維護公共利益角度出發,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因此有羈押必要。黃揚明看了裁定理由認為:「柯文哲在圖利罪嫌部分罪證較明確,金流部分仍待檢方進一步查證,而這位法官心證上認定柯文哲該被收押,是因質疑柯會勾串共犯及證人,也不排除柯有可能收賄。」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柯文哲遭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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