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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賠30萬!硬上好友妻竟成婚外情 新北腥夫遭圍毆打斷手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羅姓人夫偷吃好友妻子,還嗆對方龜兒子被打斷手。(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羅姓人夫偷吃好友妻子,還嗆對方龜兒子被打斷手。(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1名羅姓人夫,先前暗戀好友妻子小萱(化名)已久,某日酒後硬上對方得逞,卻因此發展出婚外情,後來兩人姦情被好友發現,羅男還怒嗆好友是龜兒子,好友憤而找人打斷羅男手臂,還提告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判決羅男應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小萱丈夫主張,他與羅男是多年好友,還一起合夥開公司,羅男卻愛上他的妻子;去年3月間,羅男多次傳訊息給他的妻子,內容提及「我愛你」、「我怎麼會去追兄弟的老婆」、「我不知道我可以暗戀你那麼久,又那麼大膽的追你」

妻子則回:「你有印象什麼時候變這麼衝動嗎?」、「還記得我們怎麼開始嗎?」、「你那天是不是喝醉了?」;羅男又說:「從我們第一次愛愛之後」、「你被我強姦那一次」、「才沒,我強姦你了」,足認2人曾發生過性行為。

小萱丈夫還說,去年3月間,羅男妻子發現丈夫出軌後,要求他的妻子賠償30萬元,並當面簽下協議書,承諾不再與羅男聯絡,否則就要賠償600萬元,沒想到2人仍藕斷絲連,同年6月間,羅男又跑到他家與妻子私會,當場被自己妻子抓姦,事後羅妻一狀告上法院,新北地院判妻子應賠償50萬元。

羅男辯稱,他是一時意亂情迷,對自己錯誤行為深感懊悔,並試圖挽回婚姻幸福,但小萱丈夫為了洩憤,找來其他同事圍毆他,導致他的手臂被打斷,他自認行為不當,因此未做任何反抗,他已有懺悔贖罪之意,請求法官酌減賠償金額。

法官勘驗羅男與小萱對話紀錄後,認定羅男曾對小萱表達愛意,2人共同回憶發生性行為之過程,認定羅男侵害好友配偶權,審酌雙方身分、地位及經濟能力等情狀,判羅男應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配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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