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朱姓男子去(2023年)犯下殺人案後聲請不行國民法官參與審判,遭到士林地院駁回。(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內湖區去(2023年)11月29日發生一起駭人兇殺案,一名退休的76歲譚姓女教師因不願借錢給37歲的朱姓外甥,在環山路一段準備返家時,遭到朱男持20.5公分長的水果刀猛刺左胸,導致譚女心臟損傷,送醫後仍不治身亡。朱男遭到士林地檢署以殺人罪起訴,適用國民法官法。但朱男提出聲請,認為媒體大幅報導其為富二代、播放遇害畫面,影響國民法官公平審判,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遭到駁回。
聲請理由指出,朱男在案發後遭到媒體以不實、偏頗及誤導的內容報導,貼上富二代、家境優渥等標籤並描述朱男犯案過程醜化,塑造為惡性重大之人,甚至播放譚女遇害的尖叫聲、倒地畫面,煽動大眾情緒,嚴重影響大眾就案件預先形成心證,迫使國民法官不得不考量媒體輿情壓力,壓縮公平審判的空間。更提到朱男的精神鑒定報告書中,為目前台灣社會最容易受誤解、偏見及歧視的族群,對是否能排除具有刻板印象的國民法官產生疑慮。
士林地院認為,現今資訊快速、媒體發達,對於發生死亡結果之案件屬於國民高度關心之社會一體,且媒體為了滿足人民知的權利,本應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若僅因接觸新聞而遭誤導,仍可透過「無罪推定」、「證據裁判」等原則審判,降低預斷、偏見的風險,難認定案件在偵查階段及起訴之際經媒體大幅報導,而逕予剝奪國民參與審判之權利,最終駁回聲請。
▲朱姓男子因向譚姓阿姨借錢不成,到其住處持水果刀朝胸口猛刺。(圖/翻攝畫面)
回顧整起案件,朱男在去(2023年)11月29日搭車前往阿姨譚女的住處,眼見從郵局匯款完的譚女返家,便上前詢問對方:「有沒有錢可以匯款給我?」被以「沒有現金」為由拒絕,朱男聽聞後一把抓住譚女的頭髮,將她拖行到人行道的牆壁旁,隨後便拿出預備好的水果刀往譚女胸口刺,正中譚女的心臟,雖譚女當時還有意識,但仍因傷重倒下。
案發後,朱男愜意的坐在一旁的花圃抽菸,絲毫沒有任何悔意。警方獲報抵達現場,將朱男逮捕並將譚女送往醫院,但最終譚女仍宣告不治。據了解,朱男過去就曾多次找過譚女要錢,但屢遭拒絕,因此產生殺意。不僅如此,朱男雖然家境富裕,但因吸毒導致精神出現狀況。而朱男落網後,一度表示後悔,檢方偵結將朱男依本刑10年以上殺人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