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魏君程報導
▲李文宗在接押庭上否認收賄、侵占。(圖/資料照)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侵占公益案被台北地檢署以違背職務收賄、主管監督事務圖利、公益侵佔、商業會計法4大罪起訴。李文宗遭控任職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與柯文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慶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指示李文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包含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檢方合計求處17年4個月徒刑。
今(26)日北院晚間召開接押庭,將決定柯文哲、李文宗等人是否續押,北檢大門也湧入多名小草,堅定大喊「公開審理!釋放柯P」。北院李文宗的部分已經審理完成,庭審時間約1個半小時。法官楊世賢聽取檢辯雙方與當事人意見後,將與合議庭審議後做出裁定。
據悉,李文宗在接押庭上否認收賄、侵占,而背信在庭上沒有坦承也沒有否認。他指出,在108年1月至112年1月擔任北捷董事長期間,沒有插手、影響市府個案,「個人擅長商業產業管理,只提供柯功能性協助和諮詢」。他表示,「朱亞虎對我來說就是公關人物,我不喜歡跟他來往,過去也沒參加過便當會」。
另法官問說,為何朱亞虎會傳訊息給李文宗說210萬匯了,對此,李文宗指出,「朱亞虎也有傳給張哲揚和蔡壁如,朱亞虎可能想說我會把訊息轉告給柯文哲,我沒辦法從簡訊解讀朱亞虎的想法」。
關於侵占部分,李文宗表示,「我沒有跟採風公司老闆見過面、通過話,設計費不知情,公益侵佔不符合事實」。另外,李文宗坦承,有指示李文娟以肖像權名義付1500萬給木可公司,不過是按照合約跟競總簽授權費用。而關於木可公司的募款小物,李文宗說,「木可是商業公司,買賣是正常管道,都有開發票本來就是商業行為」。
此外,法官問到關於KP演唱會的問題,李文宗指出,「黃珊珊負責的,這是商業表演木可出面簽約,要買門票都是黃珊珊接洽,當時考慮到門票不一定會賺錢,所以木可承接」。
最後關於背信的問題,李文宗表示,基金會發起人要做公益,原本就有長遠的發展規劃,但是因為經費不足所以後來少做,也希望透過公益來曝光柯文哲,「公益才是主要,只是剛好碰到選舉」。
檢方認為,李文宗仍有勾串證人、滅證之虞,且另有被告許芷瑜尚未到案,李文宗供述證詞攸關將來審理時,對柯文哲犯行的評價,因此有繼續羈押禁見必要。
李文宗與辯護律師則表示,手機並未刪除訊息不曾滅證,與其他被告的對話是基於禮貌的客套話,向許芷瑜拿錢,是依據柯文哲指示,也不清楚金錢來源,許芷瑜是否到案與他無關,期望可以交保。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