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柯文哲稱自己想了4個月都想不起來錢花去哪裡,但絕對沒有拿回家。(圖/翻攝畫面)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政治獻金案等,其中,全案關鍵人物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犯收賄、圖利、侵占政治獻金、背信等4大罪。今(26日)台北地檢署依法起訴柯文哲在內一共11人。而柯文哲被起訴後,今(26日)台北地院於晚間7時30分召開接押庭。對於在工作簿中記載周王美文及謝國樑所捐贈之200萬部分,柯文哲頻頻打模糊仗,稱自己不清楚錢花去哪裡,但絕對沒有拿回家。
起訴書指出,周王美文於2022年10月1日前往民眾黨黨工邱佩琳之住處,交付用紙袋裝載的現金200萬,並透過邱佩琳交給柯文哲,希望捐款給民眾黨作為地方選舉使用。此外,謝國樑母親也曾捐贈200萬給予民眾黨,在工作簿內均有明確記載。但柯文哲涉嫌刻意隱匿該筆財產,基於公眾侵佔之犯意將民眾黨政治獻金侵入於己,未將帳款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
針對政治獻金部分,柯文哲表示,2022年選舉時有花到錢,但花去哪沒有印象,「平常沒有在管錢,哪裡需要就拿去用。」柯文哲說,自己在獄中想了4個月都想不出來,但強調沒有拿回家裡,直呼:「我一輩子很少在管錢,問我也講不不清楚。」由於200萬捐款部分皆交付給民眾黨工邱佩琳,再由邱佩琳交給柯文哲,柯文哲表示,工作簿上記載200萬部分若邱佩琳說有就有。
法官詢問柯文哲,除了你以外是否有其他人知道工作簿上所記載的「謝國樑200」一事?柯文哲模糊回答,表示應該有人知道,但無法明確做出回答,至於錢則都在選舉時用掉。此外,法官也在法庭上給予柯文哲機會,讓柯文哲做出有利於己的證據,並再度詢問柯文哲誰知道你有收200萬?但柯文哲仍舊回答不清楚,僅強調自己「絕對沒有拿回家」。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