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沛儀/台北報導
▲林秉文涉及88會館案,因一直傳喚未到而通緝。(圖/資料畫面)
天道盟角頭「鱸鰻」林秉文因捲入「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的地下洗錢匯兌案,不僅這個月5日開庭失聯未到場,庭後合議庭發現,林秉文「早已出境」,隨即發出拘票,但林秉文26日也未到庭,因此將對林秉文發布通緝。
新北地院指出,經合議調評議後,認被告林秉文經傳喚未到,拘提無著,顯已逃匿,依法沒入具保人繳納之保證金新臺幣300萬元,並對被告林秉文發布通緝。
回顧案情,林秉文因涉及88會館地下匯兌洗錢案,偵查中經檢察官認有羈押之理由,但無羈押之必要,而於2022年11月2日命具保新臺幣300萬元,而未予羈押且未諭知其他強制處分(如限制出境、出海)。
2023年2月22日提起公訴時,以被告林秉文涉犯刑法第30條第1項、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刑法第30條第1項、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幫助一般洗錢罪,繫屬本院112年度金重訴字第13號審理。
新北地院指出,全案因被告及各自涉犯之犯罪事實眾多,經本院行準備程序後,依審理計畫分批審理,被告林秉文於2023年6月20日、2023年12月19日二次準備程序均依期到庭。
就林秉文涉案部分,定2024年10月3日、4日審理,但2024年10月3日庭期因颱風假而取消,改2024年10月18日審理,2024年10月4日庭期辯護人則具狀以衝庭為由聲請改期。因此另於2024年11月17日審理時,因同案其他被告聲請以證人身分傳喚被告林秉文,但林未到庭,辯護人陳稱被告林秉文因身體因素無法到庭而代為請假。
新北地院表示,本院再於2024年12月5日審理時傳喚被告林秉文,因未到庭,經合議庭詢問辯護人,辯護人答稱被告林秉文尚未入境。庭後合議庭即依職權查詢被告林秉文之入出境資料,查知被告林秉文已出境,經合議庭評議結果,定113年12月26日下午庭期拘提被告林秉文,並通知具保人偕同被告林秉文到庭,如被告林秉文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將依法為後續處理,並無報載所稱法院未為處理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