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林男到新北執行署報到。(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板橋區1名林姓男子(40多歲),因欠繳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並遭裁處罰鍰,總計積欠約450餘萬元,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後,他竟怒嗆執行官「有錢也會先清償朋友欠款」,但嘴秋的他直在耶誕節當天被管收,在管收所睡過1晚後,為了不想繼續待在管收所跨年,緊急聯絡友人協助籌出1百萬元支付部分欠稅,剩餘欠稅辦理分期付款,並加上友人寫下擔保書後,才重獲自由。
▲林男在執行官陪同下抵達管收所。(圖/翻攝畫面)
新北分署指出,林男前年(2022年)出售持有2年以內的房屋及土地,因未依規定辦理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申報,遭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追課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290餘萬元,並裁處140餘萬元罰鍰;去年(2023年)10月案件移送新北分署後,分署先從林男的銀行等處徵得25萬餘元,但含法定利息後,仍積欠450萬餘元欠款。
新北分署還發現,林男出售不動產取得價金結餘款900餘萬元,匯入銀行帳戶後,就分次轉匯給其他人或提領現金,前年12月間收到國稅局的調查函後,林男更陸續將其他銀行的存款,透過ATM、臨櫃等方式領出約170萬元。
執行官今年5月間通知林男到場調查資金流向時,林男宣稱,有70萬元是遭虛擬貨幣詐騙,其餘匯款給親友300餘萬元則是清償借款,提領240萬是清償銀行貸款、提領3百萬現金是交給友人賺取利息,但大多未能舉證證實他的說法。
執行官前天耶誕節再度通知林男到場時,林男宣稱,之前透過ATM及臨櫃提領現金是用以支付日常生活費及清償友人債務,自己更遭公司資遣,無力償還或辦理分期繳納,隨後更向執行官放話,還積欠朋友2百多萬元,「如果有收入也會先清償朋友欠款」。執行官認定林男顯有履行義務的可能,故不履行,且有隱匿或處分應供執行財產的狀況,又無視稅捐債權應優先於普通債權清償的規定,當場諭知他暫予留置,並向法院聲請管收。
林男起初聽聞管收,還反問執行官「什麼是管收?」執行官簡略說明管收之意後,林男表情一愣,隨即遭解送新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裁准後,林男這才嚇到,急忙打電話聯繫親友籌款,在管收所度過聖誕節後,林男隨即由友人帶回籌到1百萬元到場,剩餘部分則辦理分期繳納,並由友人書立擔保書後,這才重獲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