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步出法院時掩面哭泣。(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政治獻金等弊案,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依收賄、洗錢等罪嫌起訴,北院裁定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應曉薇疑因持有2本護照,導致辦保程序延宕,遲至昨天下午3時45分才踏出北院;對此,應曉薇發布聲明表示,14年前已確定無加拿大國籍,護照也繳回註銷,並無所謂的第2本護照。
應曉薇表示,民國70年間,她隨著家人移民加拿大,進而擁有該國國籍,民國99年底當選台北市議員後,隨即前往加拿大駐台辦事處,申請放棄該國國籍,隔年2月10日取得加拿大政府核發的喪失國籍證明,並於同年5月10日經台灣駐加拿大多倫多辦事處認證;她在14年前已確定無加拿大國籍,該護照也繳回註銷,並無所謂的第2本護照。
應曉薇接著表示,根據國籍法及內政部函示,擔任民選公職如兼具外國國籍,應於就職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他國國籍程序及取得證明文件,她的所為完全符合法令規定,已具備擔任民意代表的必要條件。
應曉薇指出,早年她曾持加拿大護照,並以舊名「應秀萍」進出國境;這次交保程序延宕,純屬境管單位為此與法院多方確認、耗費多時所致;外界為此憑空揣測,衍生她有第2本護照的錯誤解讀,與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