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施郁韻報導
▲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補繳期限只到今(31)日。(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交通部公路局公告,針對尚未繳納今年汽燃費的車主,各區監理所已寄出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只到今(31)日,逾期未繳將開罰並移送執行,最高罰3000元。
公路局指出,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每年7月開徵,營業車則於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開徵,對於未依期限繳納的車主,公路局所屬監理機關已寄出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今日截止。
若逾期未繳納汽燃費者,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300元至3000元外,後續將未繳納金額移送強制執行。
車主若收到催繳通知書,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等APP,免出門就能線上繳納,繳費管道多元、方便又迅速。
如果未收到催繳通知書,或對繳費狀況有所疑慮,可隨時透過「監理服務網」及「監理服務APP」查詢,或至超商查詢、補單與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