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教誨師黃明鎮認為黃麟凱在獄中並無特別進步。(圖/翻攝畫面)
軍人黃麟凱在2013年殺害前女友及其母親,16日晚間遭槍決伏法;教誨師黃明鎮表示,黃麟凱在獄中並無長足進步,他不覺得自己做錯事,還認為對方是罪有應得,由於黃麟凱沒有良好的家庭教育,對於感情、金錢等責任問題沒有想通,才成為人神共憤的死刑犯。
黃明鎮指出,第一次碰到黃麟凱時,覺得他就是普通人,沒有社會經驗的年輕人,從小沒有很好的家庭教育,對於處理男女之間的感情問題,以及金錢的責任問題,自己沒有想通,心中充滿暴力、兇惡及自我中心的想法,變成了人神共憤的死刑犯,
黃明鎮還說,黃麟凱沒有受過良好教育,社會也沒有給他優秀榜樣,自己走了這條岔路,自己應該負責任,其實每一個人都可以教化,但教化要看他個人的知識,華人都講3歲定終生,美國人講6歲定終生,年輕時如有很好的家庭教育,有一些人想教他們犯罪也很難,有一些人沒有良好的根基,家庭也沒有給他們很好的榜樣,其實是很難教化的。
黃明鎮認為,黃麟凱沒有太多心思在讀聖經、禱告,也沒有很大的興致,但有一些人就不一樣;死刑犯為兩種,一種是有熱淚的,他們對自己做的事情很內疚,像劉煥榮之類的,他們覺得自己很不應該,黃麟凱沒有覺得自己做的事情怎麼樣,導致有些時候他們沒有機會翻轉自己舊有的生命,心中殘暴、憤怒、埋怨等情緒,促成他今天殺人的誘因。
黃明鎮表示,有些時候一旦促成這個惡事時,要叫他回頭,他們一方面覺得自己為何會那樣,有些人則是想來想去,那個邪惡的本性,如果從年幼時養成很難改,要教化需要很長的時間。
黃明鎮指出,黃麟凱被槍決伏法,社會大眾都覺得是罪有應得,因為政府一直都沒有槍斃人,既然還有死刑,為什麼不槍斃人?政府這樣做,民眾好像都鼓掌贊同,因為廢除死刑在民間的看法不一樣,因為死刑存廢談了幾百年到現在,依舊沒有定論。
黃明鎮表示,黃麟凱在獄中沒有特別進步,因為一個人犯下那樣的大錯,要改變需要很長的時間,冷血的人沒有覺得自己做得不對,反而認為對方是罪有應得,要做什麼事情他都可以找理由,犯罪有時被會合理化,真正要改變他們的心性,出去以後不再去犯罪,需要很長的時間。
黃明鎮指出,黃麟凱不是情殺,也不是為仇殺,他就把人家媽媽殺了,又沒有馬上跑出去,而是跑到樓上去,還好警察抓得很快,一下子就破案,所以要懂得珍惜尊重生命,年輕一代要好好的學習。
黃明鎮提到,黃麟凱跟鄭捷不一樣,黃麟凱不是想要出名,他變成憤怒的個體,想要完全發洩出去,造成的傷害卻沒有去評估,才會無法挽回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