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因抗爭核四,今年7月被高等法院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並於21日發監,蔡丁貴今早在妻子及支持者聲援下,到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
蔡丁貴表示,警察不是他們抗爭的對象,入監將攜帶聖經及甘地的書籍,將學習耶穌當時如何抵抗羅馬帝國的壓迫,以及學習甘地的非暴力抗爭手段。
蔡丁貴是在2013年8月3日,於立法院表達反對立法院追加核四預算案,及表達人民應有公投權利決定核四是否興建,與立法院駐衛警拉扯造成員警跌倒,遭檢察官以「妨礙公務」提告,經法院審理後,遭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不過,蔡丁貴日前在臉書上表示,他不會去繳納罰金,一定會去坐牢服刑,因為他要以此來象徵馬英九政府體制的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