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林全今(3)日表示,退役高階將領或政務官包括他,即使離開公職,仍是社會指標人物,言行須不損國家利益,應適當規範,不會有針對性。
(圖/記者林敬旻攝)
行政院昨天表示,將修改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退將或政務官前往中國大陸將管制至少3年,違反者或損及國家尊嚴,最重可追回全部月退俸;如果領一次退休金,最重罰新台幣300萬元。
林全上午在立法院被問及恐有限制人身自由疑慮時表示,不會限制言論或人身自由,退役高階將領、高階政務官或「我本人在內」,雖已離開公職,但在社會或國家領導階層,仍是指標性人物,言行須不損國家利益。
他說,應適當規範這些人,參考這樣的精神處理問題,不會不合理限制某些人,沒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