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指控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在臉書上發文損其名譽,提告求償;法院今(21)日開庭,趙的委任律師聲請傳林洲民到庭,林的律師則認為沒必要;法官諭知候核辦。
這起案件源於林洲民在臉書上發文指出,「說得更清楚一點,送錢的企業,用很多個"億",結果,沒事,可以天天對著媒體說三道四!然後,收皮箱內容的台灣公務員們,從南到北,For the sake of Universal Common Knowledge,家破人亡!」等語。
遠雄主張,林洲民在臉書的相關言論,侵害趙藤雄名譽,因此提告求償新台幣200萬元並登報道歉。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林洲民的相關言論,客觀上尚難會降低趙藤雄的社會評價,而且趙也沒有證明自己的評價,因為林的言論而降低等,駁回趙藤雄之訴。
案經上訴,高院今天開庭;趙藤雄的委任律師說,林洲民所言已經造成趙藤雄名譽受損,並非理性討論事情,充滿叫囂、謾罵意味,而且林在相關說明上前後不一致,也在媒體上致歉,因此要向法官聲請調查證據,傳林到庭,了解相關實情。
林洲民的委任律師則說,林洲民在媒體上的道歉,是希望媒體不要玩文字遊戲,為此所造成的社會資源浪費表示歉意,而且林基於大巨蛋公安議題,在臉書發表言論,為可受公評之事,並非以貶損趙藤雄名譽為唯一目的。
▲林洲民(圖/記者林敬旻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