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哇係巧克力
近日,《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這本書受到很大的關注。這本書不僅寄託了作者林奕含的親身經歷,雖然她曾經在講座上嚴肅的說過不要把他和書中角色相比,但筆下的角色不管發生在誰身上都會是很大的痛苦。
在看到相關事件持續發燒的同時,許多人都在譴責那些「狼師」,訴求社會正義,希望法律能夠裁決,以防止下一個林奕含受害。但看了一些檢討被害者留言,例如:「有可能是女生勾引老師」、「師生戀就是不應該」,筆者不忍留下這些留言,但請問這些檢討被害者人,合意交往就代表合意性交嗎?
▲情境示意圖。(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我國推行性別平等教育已有十餘年,自民國九十三年公布《性別平等教育法》之後,學校已經大規模的進行兩性平等的教育,希望社會上可以達到男女平等,友善、尊重、包容兩性相異之處,同時也進行了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之防治課程,希望這類的案件可以日益減少。
但是近年來,相似事件仍然層出不窮,無論是大學、高中、國中、小學,甚至連補習班都出現這類的案例,不禁令人懷疑教育部的性平教育是否真的徹底落實。教育部雖然進行不定期的性別平等教育訪視,但是這類的訪視並沒有徹底落實到每一位學生身上。
或許有些人知道有些學校會有所謂的「造假文化」,等教育部視察訪問學生時,要求學生一定要說學校的好話,亦或是在反霸凌的問卷調查中全部填寫「完全沒發生」,造成教育部對於基層的問題視而不見,甚至是完全不知情,或許是學校要維持校譽,但這樣的方法卻犧牲了一個弱勢學生尋求正常的求救管道,實在非常不可取。
而華人世界中,父權的概念仍然存在,認為女生被侵害就是女生自身的問題,完全忽略了女生該有的人權價值與社會地位,甚至是貶低整個女生的價值觀,這對一個小女生來說是整個世界的崩塌與毀滅,飽受社會的冷嘲熱諷,這樣的歪風我們究竟還要持續多久?
性別教育的目的是更進一步啟發學生的性別意識,瞭解如何與不同性別互動,學習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而不是繼續以保守的價值觀讓孩子不敢因為自己受到侵害而發聲,更不是姑息養奸讓孩子留下一輩子的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