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女子前年到KTV唱歌時喝醉,46歲的陳姓友人以照顧她為由,將女子載回家,趁著對方意識不清之際,強脫內褲企圖性侵卻不舉,直到隔天睡醒後想再度硬上仍失敗,最後只好將被害女子放走。新北地院今(12)日依乘機性交等罪判陳男4年6月徒刑。可上訴。
▲示意圖(圖/攝影者Victor, flickr CC License)
判決指出,陳男見到女子醉得不省人事,便以照顧為藉口將女子帶回家,趁著對方無力反抗之際,強脫她的衣褲企圖硬上,還用手機錄下過程,直到清晨6時許,女子清醒後發現全身僅剩內褲,趕緊四處找內衣想要逃離陳家,沒想到陳男聽聞後,竟一舉將女子推倒在床上,企圖二度性侵卻不舉,最後只好放走女子。
女子離開陳家後立刻報警,陳男遭逮後辯稱雙方你情我願,女子則堅稱雖然當晚意識模糊,但還是有反抗,「我覺得這當中他沒有勃起,但他一直想插入…,過程中似有感到相機在拍攝。」檢警查扣手機後發現,陳男錄下性侵的過程,女子在影片中頻喊「放我回家」,顯見她不是自願發生關係,今判陳男4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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