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隨著科技進步,有六合彩組頭利用中華電信的「HIBOX」服務接收簽注單,檢警為取得犯罪事證,向中華電信調取e-mail、LINE、傳真等內容,指控台中2名組頭涉嫌經營六合彩賭博。但法院認為,檢方違反「通保法」調取的簽單資料,不得作證據,判組頭無罪定讞。這項判決對辦案人員造成重大衝擊,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決定將開庭釐清這項法律爭議。
最高法院表示,陳、洪於2015年間經營六合彩簽賭,供賭客下注賭博,檢警查出,組頭不是在固定處所接收賭客下單的傳真,而是改用HIBOX接受簽注單,因賭博罪是輕罪,依法無法向法院聲請通信監察書,實務上,檢方改聲請「調取票」向電信業者調閱賭客簽賭資料及內容,例如:已讀的電子郵件、LINE、傳真資料及內容,若法院都認定沒有證據力,將嚴重影響檢警日後偵查作為。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本案有重大法律爭議,包括:通保法規範的內容是過去已結束或現在、未來發生的通訊?已讀取的電子郵件、LINE內容是否應以法院核發的監察書調取,或是由檢方搜索扣押,向電信公司令其提出或交付?爭點涉及檢警日後偵查作為,通保法與刑事訴訟的界線,具有法律原則重要性,為作成統一解釋,最高法院訂在4月30日下午,邀請黃朝義、李榮耕、王士帆教授當鑑定人,公開審理本件非常上訴案。
▲以往經營六合彩,組頭會利用傳真接收賭客簽單,但現在有組頭改用HIBOX服務接收簽單。(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