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怡亭/健康醫療網
當乳癌輔助性治療效果不彰,病人一聽接下來要化療,腦際立刻浮現令人難受的副作用,往往裹足不前,甚至轉而求助非正統療法祈求一線生機,導致延誤病情,一名55歲荷爾蒙受體陽性女教師停經後1年,察覺右側乳房有硬塊,到醫院檢查,確診為乳癌二期,腫瘤約2公分,幸好沒淋巴轉移。她接受切除腫瘤手術後,故連續3年使用芳香環酶抑制劑控制病情,但1年前追蹤檢查出她的脊椎有幾個小黑點,原來是癌細胞轉移。
▲示意圖,非當事人。(圖/達志影像)
彰化基督教醫院乳房腫瘤中心主任陳達人說,顯然乳癌輔助性治療的藥物芳香環酶抑制劑對這名患者已經失靈,經評估討論後她同意接受其他荷爾蒙治療藥物,治療過程只有注射部位「屁股痛痛的」,並不影響生活作息和教學工作。這樣的治療持續至今約一年,脊椎黑點沒變化,病情穩定。
停經後乳癌治療多樣 荷爾蒙接受體陽性可接受抗荷爾蒙治療
陳達人主任表示,台灣乳癌發生階段很大比例在更年期,其中停經後的乳癌治療方式有外科手術切除、放射治療、化學治療、標靶治療等多樣的治療方式,若患者為荷爾蒙接受體陽性,則會優先考量荷爾蒙治療。
「常有患者聽到荷爾蒙治療,以為是更年期補充荷爾蒙療法,其實乳癌的治療為抗荷爾蒙治療,兩者的治療方式完全不同。」陳達人主任說,若癌細胞呈現荷爾蒙受體陽性,代表它會藉由荷爾蒙的滋養來分裂增生,而抗荷爾蒙治療主要為擋住癌細胞成長的食物鏈,不讓乳癌細胞吸收營養,達到阻止癌細胞繼續成長。
乳癌復發 首重延命同時保有生活品質
若荷爾蒙受體呈陽性,癌細胞擴散較慢,第一次發病和治療之後,有的相隔5、6年、有的長達10年才會復發或轉移,「能避免化療就避免。」陳達人主任表示,對再次發病的患者而言,都以延長生命、延長無惡化存活期並保有生活品質為治療準則,因此都先用荷爾蒙抑制劑「打」癌細胞,武器用光了才化療。
荷爾蒙受體陽性、停經後晚期乳癌患者,使用的第一線抗荷爾蒙藥物有選擇性雌激素受體調節劑、芳香環酶抑制劑,而現在還有新的荷爾蒙藥物可選擇;陳達人主任說,「不同於其他藥物機轉,直接將接收荷爾蒙的嘴巴破壞,癌細胞沒辦法接收養分只能死亡。」此藥讓醫師在第一線用藥上多了一個選擇。就像那位55歲的女老師,新的荷爾蒙藥物治療讓她的病情穩定,生活作息如常,也延後了使用化療的時機。
▲彰化基督教醫院乳房腫瘤中心主任陳達人。(圖/健康醫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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