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18歲的邱姓男子,前年暑假透過網路結識15歲少女小晴(化名),他明知對方尚未成年,卻仍壓抑不住滿腔慾火,以每週3次的頻率,與小晴發生性行為,而且他偏愛口交及肛交等方式,兩人半年來便發生55次,直到家人發現異狀才報案,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邱男。
檢警調查,邱男透過網路認識小晴後,兩人隨即成為男女朋友,但他明知對方尚未成年,仍約小晴來家裡過夜,當晚就發生第1次性行為,由於當時正值暑假期間,邱男隔沒幾天就帶小晴去開房間,或是直接在對方家中嘿咻。
邱男應訊時表示,他為了發洩性慾,以平均每週3次的頻率,與小晴在家中發生性行為,而且每次都是用生殖器插入對方肛門及口腔,但他都是在對方同意下才做愛,並未違反小晴的意願。
小晴面對檢方質問,多次低頭沉默不語,或是選擇跳過不答,其中1次兩人到汽車旅館嘿咻,小晴則說是雙方你情我願,而且兩人有幾次發生關係時,其他親人也都在家,倘若小晴是被邱男硬上的話,應可立刻大聲呼救,卻放棄機會與對方做愛直到結束。
檢方偵結後,根據小晴驗傷報告、LINE對話紀錄及雙方供詞等證據,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性交罪起訴邱男。
▲邱男與少女發生55次性行為,而且全是採用肛交及口交。(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