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買醋得睜大眼,食藥署7月1日起祭出食用醋標示新制,要求市售醋得依原料、製程標示「釀造醋」、「調理醋」或「合成醋」,違者最重可開罰新台幣400萬元。
▲食用醋標示新制7月1日上路。(示意圖/記者楊晴雯攝)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過去曾調查市售約200款食用醋,以標示新制下的3個種類來看,釀造醋約占約40%,以釀造醋為原料的調理醋占約55%,合成醋僅佔約5%。
食藥署科長李婉媜解釋,「釀造醋」是以天然穀物、果實等發酵而成,「調理醋」則是以釀造醋為原料,添加水果或蘋果汁等調製而成,「合成醋」則是以醋酸或冰醋酸稀釋液添加糖類、酸味劑等製成的調味液。
除了強化業者標示外,民眾也可以從產品的成分內容判斷屬於哪種醋,例如釀造醋的原料包括米、水果或穀物等,不會添加醋酸或冰醋酸等原料,而調理醋同樣以釀造醋為原料,還會加入水果或果汁等進行調味。
李婉媜說,食用醋標示新制將於7月1日起上路,屆時如業者僅將「調理醋」標示為「醋」,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3萬至300萬元;如產品為「合成醋」,卻標示「釀造」或「調理」字樣,屬於標示不實,可開罰4萬至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