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一廣場/提升見警率=超時?其實是舊思維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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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徐悦容

別抹煞員警提高見警率的成果,裏面有我丈夫,看了會心疼!

    我是一名基層員警的眷屬,外子負責第一線治安、交通、為民服務等工作,最貼近民眾的日常百態。日前看到內政部長徐國勇提出了「提升見警率」的想法,忽然想起就在前兩天,外子回來轉述的一則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實情況。

毒蟲踢警察 還冤喊被欺負

▲警方臨檢街上的吸毒嫌犯

     「今天我穿梭各大路口執行勤務時,攔下一台闖紅燈的機車騎士,詢問他:『你知道你闖紅燈了嗎?』沒想到,得到的回答竟然是:『我災啦,我阿謀跨丟哩低家(我知道啦,我又沒看到你在這裡)。』真讓人哭笑不得。」

       外子常常回家分享類似的例子,民眾(包括我在內)有時貪圖一時方便,作出看似無傷大雅的舉動,但是馬路上因為這樣直覺式的躁進、小違規,卻往往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劇,這是任何人都不樂見的事!

       員警執勤並非刻意挑民眾毛病,而是為了要維持交通順暢與安全,每個人都希望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如果民眾在路口能夠因為有所「警覺」,因而收斂起那幾秒鐘的「冒險犯難」的衝動,便能降低違規情事,避免更嚴重的後果發生,不僅對整體社會、大環境有益,也能防範犯罪於未然,確實保護民眾人身安全,員警也不必事後疲於奔命處理善後,這不就是見警率的意義與實證嗎?

花蓮,台北,遊客,拋錨,巡邏警(圖/翻攝自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臉書)

▲警察巡邏時幫助拋錨車輛(圖/翻攝自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臉書)

       更重要的是,員警與犯罪,就像光與影的存在。光在哪裡,影子就躲在相反的黑暗面,見不得人似的永遠與光背道而馳。但是當光源全面擴大,照射角度更寬更廣,影子自然無藏身之處,這就是見警率立論的基礎。

「提升見警率」=員警超時加班?這是狹隘舊思維

       另外有人提出,提升見警率必然累死基層員警,將讓人力吃緊問題雪上加霜;本人站在警眷的立場,當然不希望「提升見警率」=員警超時加班在街頭站崗,這是以狹隘的舊思維來看待這個問題。

       在現代科技如此發達的時代,所謂的見警率可以採廣義的定義去思考,路口的監視器、大數據的犯罪熱點分析等等的運用都可以搭配納入,以科技協助人力力有未逮的部分,更有效率的打擊犯罪。而以實務上來說,許多里長及基層民代,也都很肯定「警察常常出現」這件事,認為可以帶來安民心的效果。還有最重要的事情是我想問,今天提出批評「提高見警率」這件事的「評論者」,你們提出的政策是什麼?你們有更好的建議嗎?不然不要抹煞這些巡邏員警們的辛苦跟得到的成果,笑他們是做白工,裏面也有我的丈夫,我看了會心疼!

《作者簡介》徐悦容,小學教師,丈夫為基層員警,服務於新北市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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