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男因曖昧簡訊打死同居女友 死者母嗆:應以殺人罪重判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從事裝潢工作、現年31歲的蘇姓男子,不滿小10多歲的同居蔡姓女友瞞著自己到酒店上班,還跟酒客互傳曖昧簡訊,去年初當著2人孩子的面大吵,並出拳痛毆蔡女後,抓起蔡女脖子去撞牆,導致蔡女送醫不治。高等法院今(19)日開庭時,蘇男否認有殺人故意,請求高院從輕量刑,蔡母哽咽控訴蘇男蓄意殺害女兒,應以殺人罪重判;合議庭訂12月6日上午10時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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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同居男友勒斃的蔡姓女子。 (圖/翻攝蔡女臉書)

判決書指出,蘇男與蔡女在新北市中和區租套房同居,未辦結婚登記,育有2子。2017年2月12日清晨5時許,蔡女喝得醉醺醺返家,蘇男起疑偷看女友手機,發現女友竟在酒店上班,還與酒客互稱「Baby」,2人當著孩子面大吵,蘇男怒火中燒,先出拳猛擊蔡女腹部,再拿掃帚打蔡女,並用手掐住蔡女脖子抓去撞牆後,不顧女友傷勢,打給酒客質問2人關係,直到凌晨6時許,蘇男才發現蔡女身體冰冷,撥打119請求救護,蔡女送醫不治。蘇男坦承犯行,檢方依殺人罪起訴蘇男。

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將蘇男判刑9年,案經上訴,高院19日開庭時,蘇男主張沒有殺人犯意,辯稱很後悔打死蔡女,真的不知道當時自己出拳有這麼重,且應該符合自首,求法官判輕一點。

死者蔡女的母親及告訴代理人則批蘇男說謊,蔡母庭後怒斥,蘇男未向家屬道歉過,且蘇男早就離婚過,有家暴紀錄,但女兒才16歲就被蘇男誘拐、同居生子,蔡母強調,女兒身高157公分、體重45公斤的瘦小身驅,根本經不起身體壯碩的蘇男重拳毆打,請求高院應依殺人罪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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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將案發現場圍起封鎖線。(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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