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把全家戶籍遷出 地價稅暴增

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台北市稅捐處自即日起至9月30日,辦理108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民眾持有土地若有使用情形變更,應主動申報,以免被補稅處罰。民眾也要留意,假若不小心全家戶籍遷出,則將不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率」導致地價稅暴增。

林口社宅。(圖/記者蔡佩蓉攝影)

▲民眾應留意地價稅自用優惠稅率符合標準,別跟荷包過不去。(圖/記者蔡佩蓉攝影)

台北市稅捐處表示,土地須符合一定要件才能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不符規定者,應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10‰至55‰累進課徵。所謂「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

自用住宅用地是以優惠稅率2‰課徵地價稅,但有民眾不小心把全家戶籍遷出,導致變成一般稅率。稅捐處舉例,A持有的台北市房屋在民國107年地價稅額為2000元,因考量子女就學需要,在107年12月間將全戶戶籍遷離,導致不符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因此從108年起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其地價稅會增加為10000元。

今年稅捐處清查範圍包括自用住宅用地、停車場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減免稅地及農業用地等,為落實清查作業,除運用相關機關資料審核土地使用情形之外,必要時也會派員現場勘查實際使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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