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知名命理師詹惟中有個將闖蕩演藝圈的女兒詹可安,與經紀公司簽下合約後卻讓詹惟中相當不滿,詹惟中認為經紀約無效,因為只有媽媽的簽名沒有他的,他也沒同意未滿20歲的女兒簽約,對經紀公司提告求償15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31日宣判,判決經紀公司需返還144萬2400元,全案可上訴。
▲命理師詹惟中的女兒詹可安。(圖/翻攝自詹惟中臉書)
根據詹惟中的主張,詹可安未滿20歲,但經紀約上卻僅有妻子單方面同意、簽名,根本沒經過身為共同監護人的他簽名同意,因此女兒的經紀約應屬無效,經紀公司應退還已付的150萬元。
詹惟中的委任律師表示,詹可安和經紀公司另有一份合約,詹可安當時已給付5萬元,但僅上了2堂表演課,因此5萬元應可抵經紀公司為詹可安支付的費用。
經紀公司代表則強調,簽約時並不知道詹可安的爸媽有共同監護權,合約不能說簽就簽,說解約就解約,公司願意溝通,也可以為詹可安支付34餘萬元的費用,如果真要返還,就應先扣除34餘萬元。而詹可安同意上課後卻以各種理由沒去上課,拿課程費用折抵公司支出並不合理,對於判決結果將會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