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19歲的盧姓男子,先前涉犯性侵案件遭判緩刑,孰料,去年間他假借要載前女友小萱(化名)回家,又突然改口想看夜景,卻將對方帶回自己住家,還將小萱強行壓在床上性侵得逞;法官認為,盧男手段惡劣、不知悔改,顯然欠缺自我控制能力,遂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4月徒刑。
檢警調查,盧男與小萱分手後仍有聯繫,今年5月1日,他騎車到學校載對方回家,途中假借觀看夜景,卻直接騎車回自己家,盧男還以上樓拿東西為由,要求她一同上樓,小萱不從就被搶走手機及書包,盧男再以右手勾住她脖子帶上樓,而且一進房就將她壓在床上,小萱不斷拼命掙扎,仍遭盧男強行脫褲硬上得逞;事後小萱不甘平白受辱,憤而前往醫院驗傷並提告。
▲盧男假借載前女友看夜景,卻將對方帶回家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盧男應訊時坦承犯行,小萱下體亦採到精子細胞,DNA與盧男相符;法官認為,盧男為了滿足一己性慾,假借騎車載前女友回家,卻不顧她反對以強暴方式性交,造成對方身心受創,考量盧男犯後坦承犯行,加上他雖有意調解,但雙方金額未達共識,因此最後並未和解。
除此之外,2017年間盧男涉犯強制性交案件遭判2年6月徒刑,緩刑4年,但盧男並未痛改前非,緩刑期間再犯性侵案件,足見他欠缺自我控制能力,遂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4月徒刑,至於強制罪部分則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