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換屋節稅小撇步!自住用地善用重購退稅

  • 本文為「名家專欄」授權文章及圖片,以上言論及圖片不代表本台立場
  • 按此投稿

文/住展房屋網/台中房市通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日前有民眾向該局詢問,購買自用住宅用地後,欲出售名下土地,詢問若想將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優惠稅率權利,留待將來再使用,是否有其它方法可以降低換屋購買土地的稅務成本呢?

▲(圖/翻攝自台中房市通)

該局指出,為減輕納稅人重購自用住宅用地之負擔,若重購土地及出售土地所有權人同屬一人,雖然出售土地時未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只要民眾在土地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2年內新購他處自用住宅用地,且出售地確實為自用住宅用地,其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已繳納土地增值稅後的餘額,就已納土地增值稅額內,可申請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該項規定於先購後售亦可適用,且無使用次數上的限制。

也就是說,若符合重購退稅的條件,民眾出售土地可規劃按一般用地稅率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後,再申請重購退稅,以保留使用一生一次優惠稅率的權利。民眾如仍有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將會有專人為民眾服務、解答。

【本文獲得 「住展房屋網」授權刊登】

延伸閱讀>>>

急需資金來救火?有房族的救星 二胎房貸門檻低、核貸快!

簡政獎勵有效 2019年危老加都更案量傲人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立院大現場直播中LIVE】《財劃法》修法爭議、公投加嚴等事項 韓國瑜召集黨團協商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