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極高」罵過中共這3種台灣人 過境香港可能被抓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人大常委通過港版國安法並生效,非港人或不在港犯案都適用,被視為罵過中共都可能受罰。曾任民進黨青年部主任、在大稻埕創業的周奕成認為,在輿論上有影響力、對年輕人有號召力、在國際上有活動力,這三種台灣人風險程度非常高,過境香港時最有可能被抓起來。

▲港版國安法可能讓台灣人過境香港被捕風險增加(圖/AP影音授權)

52歲的周奕成出身野百合學運,曾任總統府諮議、行政院政務顧問和民進黨青年部主任等,也是「第三社會黨」發起人。近十年周奕成淡出政壇,投入大稻埕從事輔導微型青年創業團隊和推動文化創意產業。

周奕成今(1日)在臉書發文說,很多朋友都暗暗估計過,中共若有一天能在台灣抓人,自己大概是第幾批被抓的。他認為,在輿論上有影響力,對年輕人有號召力,在國際上有活動力,這三種最麻煩,應該要先抓起來。

他接著說,在三種之中,沒有收買的可能,又沒有官職,無權無勢的,更要先抓起來。因此,香港國家安全法通過之後,台灣人要再多想一個問題,入境或過境香港會不會被抓。

周奕成說,這個風險程度非常高,幾乎多數台灣人都有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只是看中共抓不抓而已。他表示,維護言論自由,一定要更堅定抗拒中共在台灣內部的勢力擴張,也是高舉普世價值。

中國政府6月30日深夜公布《港區國安法》(港版國安法)全文,當天晚間11時即生效。「港版國安法」效力範圍大,組織「台獨」、在台灣犯案都可能適用,就連外國人於外國行使當地的言論自由,主張港獨,在香港境內也可能被抓,該法更規範出 4 類罪行,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另外,非香港永久居民在香港以外的地方,針對香港犯下此法規定的罪刑也是會被入刑。港版國安法明訂4項罪名,最高皆可處無期徒刑,有「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中國領導人習近平(圖/翻攝自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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