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將對承作建築貸款過度集中之銀行採行風險控管措施(圖/資料照)
文/方暮晨/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為督導銀行強化辦理不動產貸款之風險控管,健全銀行業務經營,並維護一般民眾購屋申請房貸之權益,金管會將要求各銀行加強所承作建築貸款集中度風險之管理,若所承作放款案件有過度集中於建築貸款案件者,宜分散其風險性資產的配置,適度降低集中度風險,或適度提高備抵呆帳之提列,累積風險承擔之能力。
截至2020年10月底止,全體本國銀行承作建築貸款占放款總額之比率為8.62%,查有部分銀行所承作建築貸款超逾上開比率較多,集中度偏高。金管會對於上述之銀行,將要求銀行自行提出改善計畫並落實執行,並將適時採行必要監理措施。金管會表示,銀行應落實辦理不動產貸款之風險集中度控管及遵循銀行法相關規定,將資金、作業成本及風險因素納入放款訂價之措施,基於風險管理基礎,適度增提備抵呆帳,以達保守穩健經營目的。
通案部分金管會將密切注意銀行辦理不動產貸款之逾期放款比率、銀行法第72條之2比率及備抵呆帳提列比率等監理指標,及適時對全體銀行進行壓力測試。
金管會已於2020年11月3日本國銀行總經理業務聯繫會議中,提醒銀行不動產授信應向消費者充分揭露資訊,審慎核實鑑價;其後分別函請各銀行及票券金融公司就不動產授信缺失態樣,應確實檢討改善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並宣布啟動專案金檢,以瞭解金融機構辦理餘屋貸款、土建融、投資客及豪宅貸款之風險控管情形;中央銀行發布不動產貸款針對性審慎措施後,金管會亦立即配合納入檢查重點。金管會強調,相關措施係於不影響一般民眾申請購屋貸款之前提下,強化金融機構對不動產授信業務之風險控管,以維護資產品質及金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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