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弘逸報導
▲台中某國小師生衝突,案發隔天,學生道歉,老師卻認為「態度不佳」報警,讓員警到校將學生帶到派出所作筆錄。(圖/翻攝畫面)
台中西區某國小今年3月,一名6年級學生持樂樂棒球揮打到老師,案發隔天,學生道歉,老師卻認為「態度不佳」報警,讓員警到校將學生帶到派出所作筆錄,雖老師不提告,只想給學生警惕;不過警方依法仍須將學生移送少年法庭。此案由家長向民代陳情,並在議會質詢時被揭露,引發譁然;該名老師背景及教學理念也跟著曝光。
據悉,該名認為學生「態度不佳」報警帶走學生的老師,曾任教多所學校,於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系畢業;曾在自己的教學理念寫到「有教無類,一個都不放棄;因材施教,天生我材必有用;多元涉獵,從中培養興趣;積極展現個人潛能,也注重團體精神,一人走百步,不如百人走一步」。未料,卻因此案,引起軒然大波。
▲台中西區某國小的體育老師與6年級學生發生肢體衝突。(圖/翻攝自GoogleMap)
回顧此案,發生在今年3月26日,小6生家長描述,孩子在操場上體育課,持樂樂棒球練習揮打時,因想拿球遭老師制止、動手壓制,過程中,不慎打到老師,雙方爆發衝突。
未料,隔天該學生道歉,但老師認為「態度不佳」報警,由轄區員警到校,將學生帶到派出所作筆錄,雖事後老師表明,只是想給學生一個警惕,沒有提出告訴,但依法仍須移送少年法庭,該名家長因向學校、市府求助無門,只好向議員投訴。
此案,該學生家長質疑,「小孩不是現行犯,老師報警把小孩帶走,這樣可以嗎?」針對執法部分,因未依「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穿著便衣或駕駛偵防車進入校園,警方也坦承處理有瑕疵,且不符合比例原則,對2名員警各懲處申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