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31)日三讀通過國土計劃法。(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國土計畫法》預計明年4月上路,但仍有部份縣市未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朝野立委均喊話展延上路。立法院會今(31)日經討論表決通過修正《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6年,從原定4年改為10年,也就是展延至2031年。
現行《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4年內,中央主管機關應指定日期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並於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也就是2025年4月30日起,國土計畫法將全面實施。
不過,全國至今有19縣市提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其中8縣市完成審議,但仍有桃園市、南投縣及雲林縣等3縣市尚未提報,衝擊審查進度;朝野立委提出27個修法版本,盼展延上路從2年到6年不等。
國民黨團、民進黨團今提出修正動議,將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修改為10年,意即再展延6年;民眾黨團版本則再展延2年。經表決後,通過國民黨團版本。根據三讀條文,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再延長6年,即延長至2031年4月30日,屆時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後,才能實質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