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逸帆/台北報導
▲民進黨說,尊重司法,也希望當事人誠實面對。(圖/戴瑋姍提供)
宜蘭地方法院今(31)日宣判,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被判處12年6個月、褫奪公權6年,依地方制度法停職。全案可上訴。對此,民進黨發言人戴瑋姍表示,尊重司法,也希望當事人誠實面對。
檢方偵查終結針對林姿妙涉貪收賄求處20年重刑、褫奪公權5年,洗錢罪求處2年6個月徒刑、併科200萬元罰金。宜蘭地方法院今下午2時30分一審,林姿妙被判處12年6個月、褫奪公權6年,依地方制度法停職。全案可上訴。
戴瑋姍表示,尊重司法,也希望當事人誠實面對。她說,執政團隊不分中央地方,新的一年持續推展福國利民挺台政策,持續守護台灣。
林姿妙指出,對於今日法院的判決結果,非常憤怒及痛心,現在還不了解法院為何判決她有罪,收到判決理由後會與律師討論,她一定會提出上訴,捍衛自己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