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氣不過父親投資的六千多萬元石沉大海,林氏兄弟檔被控與父親合謀,將九旬老翁誘出殺害、並支解棄屍,新北院依殺人罪,將林氏兄弟檔分別判刑18年、14年8月;林父依共同犯私行拘禁,判刑8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26)日將上訴駁回。可上訴。
▲涉犯殺人罪的林氏兄弟檔。(圖/資料照片)
檢方指控,78歲林仕琅與樓姓死者認識50多年,長期委託樓翁投資土地買賣;林仕琅的49歲長子林舜銘、48歲次子林宇光兄弟檔認為,父親被樓翁詐財,心生不滿,於2015年7月間,由林仕琅出面佯稱有土地買賣,約樓翁到新北市板橋火車站,遞給樓翁紙條,上面寫有林舜銘位於新北市三峽區租屋處地址,要求從車站搭計程車前往。
樓翁剛進門,就遭林舜銘兄弟以繩索綑綁並控制行動,雙方激烈口角,林舜銘兄弟氣不過,殺害樓翁,肢解屍體,裝袋棄置三峽。直到2016年12月,有民眾到三峽登山健行,在雲森瀑布溪水中發現樓翁腿部脛骨,檢警查出,林仕琅父子3人涉案,依殺人、損害遺棄屍體等罪起訴3人。
▲林姓兄弟不滿父親疑似遭到騙錢,將死者騙出殺害。(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