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台北市從民國89年起公告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至今近20年,北市經過重新檢討,剔除民國89年、91年劃定更新地區範圍,從14日起針對「劃定台北市85處為都市更新地區暨擬定都市更新計畫案」辦理公展,並將重新起計都更時程獎勵10%,增訂獎勵容積評定標準。
▲北市檢討過後的都更劃定地區,將重計時程獎勵。(圖/記者蔡佩蓉攝影)
台北市都更處表示,今年4月及7月經過重新檢討後,12行政區共劃定85處、約628.98公頃,等於有21.6萬戶劃入都市更新地區範圍。未來將同時公告並廢止過去89年、91年劃定更新地區範圍,並將重新起計都市更新時程獎勵10%。
並增訂獎勵容積評定標準(△F5-7),統整托嬰、托老等社福及產業發展需求,發布公益性設施需求項目,提供實施者申請公益設施獎勵參考。預計8月底辦理4場公展說明會,9月提送都委會審議,通過後公告實施。